立足村情 突出民主
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记荆门市东宝区栗溪镇匡坡村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先进事迹
匡坡村位于东宝西北部山区,辖4个村民小组,全村126户,476人,耕地面积690亩,山林面积20145亩,树木葱郁,四季长青,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天然氧吧之地。匡坡村原是一个纠纷多、治安案件多、上访多、村级债务多的落后村,历来不被人们所重视,但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有力推进了全村依法治理、村民自治工作,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得到了协调发展,多次被市、区、镇授予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一、强化领导,发挥党支部对民主法制建设的领导作用
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他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使民主法制建设得以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任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体系。二是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导航作用。凡是上级党委有关农村政策的传达贯彻及具体部署的实施,均由党支部负责,党支部组织村委会及其他配套组织狠抓落实,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全村得到贯彻落实。三是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凡属有关村务的重大事项和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敏感问题的处理,都由党支部充分酝酿后提出方案意见,经与村委会商量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实行民主决策。通过村委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党支部又对村委会组织实施重要村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并协调好村委会与其他组织关系。四是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决议村内重大事项,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自觉维护和遵守。并在号召党员带头执行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的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大家共同遵守和执行。
二、注重教育,全面提高村民法律素质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基础。为切实提高村“两委”成员和全体村民的法律素质,匡坡村“两委”紧密结合本村实际,在全村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农闲时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有针对性组织村民学习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二是利用各种会议人员集中之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三是利用身边发生的事情,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对村民进行法制教育;四是聘请区、镇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五是利用村民家中操办喜事村民集中之机,以文艺节目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全面开展法律知识的教育,增强了全体村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村民的法律素质,从而夯实了创建工作基础。
三、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途径是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在创建活动中,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了使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两委”班子成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领会其精神。“两委”班子成员通过学习文件精神,认为开展创建活动是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力举措,是密切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在班子成员中形成了开展创建活动势在必行的理念。二是因地制宜,制定方案。为了使创建活动有章可序的开展,他们根据本村实际,制定了《匡坡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了指导思想、意义、方法、步骤、目的明确,使创建活动有章可循。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为使创建活动深入每家每户、人人皆知,多次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意义和目的,使村民明白开展创建活动就是还权于民,让村民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从而为在全村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民主选举,让老百姓选好自己的当家人
依法民主选举,让老百姓选出自己信任的当家人是老百姓的共同心愿。在历届“两委”换届选举中,他们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程序办事,全面实行“阳光”操作,不断扩大民主,充分尊重选民意愿。在历年的“两委”换届选举中,根据“两委”换届的有关规定,全部实行了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一票制”的方式,依法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和相关配套组织。这样的选举办法充分体现了民意,当选的干部群众满意、干部安心、工作顺心。
五、民主决策,让老百姓当好自己的家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他们认为“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为了群众的一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和精髓。匡坡村过去之所以纠纷多、上访多、村级债务多,主要原因是“民主”不到位,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各项工作难以开展。为此,新的村“两委”把处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实践中把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村兼顾起来,摒弃人治,体现法治,实行人文化的管理,对涉及村民利益和村级重大事项,全部交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在完善村级阵地建设中,根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公开招标投标,选举产生阵地建设理事会,由理事会全权负责阵地的各项建设的管理、监督工作,对工程款的结算给予核查。在林权制度改革中,村“两委”多次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反复讨论,由村民选举产生了林权制度改革理事会,制定改革章程,由理事会全程管理监督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经过村民代表、理事会审议实施方案,征求村民意见,公示等程序,使全村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无一村民发生矛盾纠纷,无一人上访。在修建通村公路中,多次召开党支部会、村民大会、户长会,村民代表会议近20次,经村民反复讨论,形成了由通村公路建设理事会负责监督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的支付等全程管理监督机制,并对各个环节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使得群众满意。
六、民主管理,让老百姓管好自己的事
让老百姓参与集体公益事业和公共事项的管理是民主管理的集中体现,而财务管理是村级民主管理的核心,是老百姓最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他们在抓好其他公共事项和公益事业的管理的同时,以抓财务管理为重点,着力推动村级民主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的发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约束机制。如《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20余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二是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推举德高望重的老党员、村民代表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里每笔收支公开唱票,民主理财小组认可签章后,村会计方可入账,对于不认可的凭据,其费用由经手人个人支付。通过阳光操作,既消除了误解,又密切了干群关系。三是严格执行村账镇管,实行月报账制杜绝乱开支。按规定严格实行限额制,杜绝招待费用。因村公益事业确需开支的,由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开支,否则,村集体不予入账报销。四是加强生产经营性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村民议事制度。凡用于村组抗旱排涝的费用及其他生产相关的费用,按照“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据实收取,并张榜公布。在2007年修建通组公路时,因资金紧张,准备采取向农户筹集的办法解决3万元的差额资金,在提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时,村民代表提议从转让山林经营权筹备款中加以解决,作为村集体的公益事业加以修建。经过讨论,形成了决议。从而形成了村民受益、群众高兴的良好局面。该村始终将村的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公益事业的出资出劳、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事项,均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使老百姓明白,群众满意。
七、民主监督,让老百姓把好自己的门
实施民主监督是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防止腐败,减少失误的有效手段,是依法治村的有力保障。因此,他们十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始终把村务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坚持报告制度。村民委员会每年分两次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代表们的评议,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广纳群众意见,千方百计化解村级债务。2006年9月份起,利用近三年的时间,采取“减”、“转”、“收”的办法化解了债务近20余万元。“减”即对按期还清债务的享受减免利息的优惠待遇;“转”即采取转贷的方式,平衡债权债务;“收”即加强对应收款的落实及回收。三是坚持“两公开”制度。即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抗旱排涝费、机动地收入、转移支付、灾情减免等收支情况及时公开并接受村民的质疑。将干部每年工作的功过得失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工资挂钩。
同时,他们还注重发挥治保、调解、妇女、计生、综治等组织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成员的相互约束,避免了干部与群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同时也避免了隐形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匡坡村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及几年来的实践,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1、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村民自觉参与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的积极性普遍提高,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农民的公德意识大为增强,村风民貌得到良性发展。
2、干部民主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村委会一班人在开展各项事务管理中是组织者又是参与者,通过民主管理、办事公开,村民认识到村干部确实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自觉参与其中,增强了村委会的凝聚力、向心力,群众的信任感大大增强。在修建通组公路时,事前经过民主决策,村委会在组织实施时,因修路要占用沿线部分耕地,将损失少数农户的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村委会一班人主动上门做工作,解决所占耕地农户的耕地调减、补偿等问题,使施工未受到任何阻拦,所占耕地农户并主动出工帮助修路。
3、社会得到稳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几年来,匡坡村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无一起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民事纠纷逐年下降,2007年发生民事纠纷4起,2008年发生民事纠纷3起,下降了25%,2009年至今未发生一起民事纠纷,几年来无一起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九年七月
